建立领导干部履职全过程监督制度 把监督管理贯穿任职的全过程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提出:对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和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实行审计全覆盖。然而,审计监督广度与深度不足,在实际工作中,现有的审计机制和审计资源很难在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中做到审计全覆盖。因为领导干部在履职过程中没有相应的制度来规范管理,故大部分领导干部对怎样履行经济责任心中没底,对履职中的风险点认识不足,对新接任的岗位往往因为没有具体的交接清单而需要较长时间去了解情况和适应工作。
为扭转领导干部管理监督工作被动的局面,2018年初平南县审计局率先提出创新领导干部审计监督制度的设想,得到了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县委领导高度重视,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及县委组织部、县纪委监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法制办等部门组成的平南县领导干部履职全过程监督制度创新项目领导小组,并且经过4个月的调研考察、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等,最终于2018年11月正式印发实施了《平南县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平南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办法》《平南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等三项制度。
在平南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任前、任中、离任监督制度中,重点对任前告知、年度报告、任期审计、离任交接四个环节设计相应的制度,让领导干部履职和离任交接的全过程都纳入监管之中,且设计的制度又环环相扣、递进监督,突出了整体监督效果。
任前告知明职责。《平南县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明确规定,在新任领导干部到岗时,由组织部门发放《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职责重点风险防范清单》和《领导干部任前经济责任告知书》,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其任期内应履行的经济责任。《告知书》主要包括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经济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履行本部门、单位有关职责,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财经纪律情况;完成上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和各项指标;规范本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及资产管理,提高使用效益;遵循重大经济事项科学民主决策程序;建立健全并有效地执行本单位内部管理控制制度;监督管理所属单位的经济活动;遵守有关廉政规定;其他应承担的经济责任事项;重点风险防范事项等9项内容。通过书面告知,让领导干部在就任前清楚掌握自身职责和履职过程中容易出现问题的风险点,有效提升履职风险防控水平。目前,平南县已向告知对象发放《告知书》130多份,知晓度达100%。
年度报告强监督。《平南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年度报告办法》明确规定,各乡镇(街道)、县直部门的党政正职以及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及国有控股企业的正职或主持工作的副职领导人员,每年1月20日前将上一年度的经济责任年度报告书分别报送县委组织部和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年度报告书主要包括年度主要经济责任指标完成情况、重大经济决策等经济事项情况、建设工程组织实施情况、单位债权债务情况、内控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个人遵守廉政规定情况及单位遵守财经法纪情况等6个方面内容。通过年度报告,使领导干部经常处于组织部门、审计部门和广大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同时,将经济责任年度报告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的主要内容之一,列入领导干部个人考核档案,确保其廉洁掌权用权。2019年2月,各单位部门领导提交的2018年年度报告书150多份已全部录进了电脑系统,为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规划和实施提供了坚实的依据。
任期审计查实情。按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结合平南县的实际,做好三年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计划,对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对象、重点资金进行重点审计,充分调动内部审计和社会审计的力量,统筹整合各方资源,增强审计监督合力,在全面准确掌握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情况的同时,促进领导干部履职尽责。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重要线索或重大事项,按相关规定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确保做到应审尽审、凡审必严、严肃问责。
离任交接保平稳。《平南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办法》为离任、接任领导制定了规范严谨的交接程序,划分了交接双方经济责任界限,保证了工作的延续性。文件明确规定,领导干部在办理调任、转任、免职、辞去公职、退休、辞退等手续前进行离任交接工作,交接工作在接到离任交接通知的30日内办理完毕。在经过通知、盘点、审核、公示、核实等环节确认离任对象经济责任情况无异常后,由县委组织部或县国资管理部门组织纪委监委、审计、财政和离任领导干部所在单位等部门人员举行交接仪式。离任者和接任者在仪式上共同签订《平南县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书》,相关交接资料作为永久性档案由离任领导所在部门(单位)进行保管,审计部门将交接内容录入经济责任审计对象资料数据库,为离任后续跟踪监督提供可靠凭据。制度建立以来,平南县委组织部已组织了3次领导干部离任交接仪式,涉及53个单位(乡镇)共69名主要领导,为新一轮地方机构改革保驾护航。
平南县审计局创新领导干部审计监督制度,真正把监督管理延伸贯穿领导干部任职的全过程,实现对乡镇(街道)、县直部门单位和审计监督对象经济责任审计的全覆盖,对领导干部主动履责、规范履职起到了极大的促进作用,成效显著。
一是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体系。平南县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任前、任中、离任监督制度的出台,有机整合了组织、纪检、财政和审计等方面的监管力量,并通过任前告知、年度报告、任期审计和离任交接四个环节,把监督对象涵盖乡镇、部门、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以及分管领导、下属单位的主要领导,真正实现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监督全覆盖。任前、任中、离任监督制度在领导干部内部管理关键环节上建立了全程控制,从机制上完善了对经济责任审计对象的监督与管理,是一种有效探索,为科学考核评价干部实绩提供了基础依据。
二是进一步转变干部工作作风。推行任前、任中、离任监督制度,对前任是一种权力约束,在交接前要全面梳理单位的有关经济事项,及时处理未了事项。对后任是一种责任承接,通过交接,前任未了的经济事项正式移交给接任者,在有上级单位鉴证的情况下,接任者必须切实担当履职。有效执行离任交接制度,有助于增强离任者和接任者的依法合规意识和责任意识,有助于规范领导干部行为,对于加强领导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促使领导干部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三是进一步提升干部管理实效。任前、任中、离任监督制度的实施使离任者不用担心“新官不理旧账”,接任者在较短时间内又能全面了解单位的主要事项,尽快进入工作状态。同时,通过规范和细化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有效缓解审计任务重与力量不足的矛盾,使审计机关有充足的时间和力量查深查透重点部门、重点领域和重点内容,为正确评价离任干部经济业绩,明确经济责任奠定了基础,促进离任交接质量得到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