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处长岗位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相关政策和法规,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贯彻落实学校党委、行政的决议决定。
二、在分管校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审计处各项工作。
三、组织本处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
四、主持召开处务会议,传达上级有关指示,安排布置工作,研究决定本处重大问题。
五、负责组织制订学校审计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修订完善学校内审工作的规章制度和处内管理制度,做好年终工作总结。
六、按照审计处部门工作职责,负责组织审计人员实施学校财务收支、预算执行、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基建修缮工程、物资、设备、服务采购、经济合同等各项审计监督,开展内控制度控制评价、科研管理评价等专项审计调查,检查各项审计工作的执行情况,听取审计反馈意见,确保审计工作质量。
七、审定和签发本处室拟定写的内审方案、内审报告和各类综合性材料,组织研究内审结论和处理决定并报告分管领导审批。
八、组织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九、安排委托社会审计项目,做好校内外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工作。与学校其他合同管理部门密切配合,严格合同管理,防范合同风险。
十、定期向分管领导和上级内审部门汇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提出改进工作意见和建议。
十一、 完成校领导及上级审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审计处副处长岗位职责
一、协助处长履行审计处工作职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协助处长抓好审计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
三、协助处长制定审计处发展规划、规章制度和年度工作总结等工作。
四、在处长领导下,分管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审计人员开展对基建修缮工程中的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合同、变更签证、材料及设备市场询价、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相关事项的审计监督工作,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建、维修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五、在处长领导下,分管物资、设备、服务采购的审计监督工作,负责组织审计人员对采购方式的合法合规性、采购价格、数量的合理性等进行审计监督。
六、配合处长做好财务收支、预算执行审计、中层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经济合同审查、各项专项审计等工作。
七、协助处长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
八、负责审计处档案管理、网站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
九、完成学校领导和处长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科科长岗位职责
一、组织科室审计人员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思想政治和业务学习,加强对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廉政教育。
二、起草并落实基建修缮工程审计年度工作计划、实施方案,组织科室认真贯彻执行处务会议决议,督促、检查处务会议决议执行情况。
三、负责组织科室具体实施和协调学校基建修缮工程的审计监督工作,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合同、变更签证、材料及设备市场询价、工程进度款、竣工验收、竣工结算及相关事项的审计监督工作,并协助分管副处长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建、维修工程的意见和建议。
四、定期或不定期对工程审计人员承担的工程审计项目进行检查、指导,并做好相就记录。
五、做好社会中介审计协调工作,并组织科室审计人员对所负责跟踪的审计项目进行监督、协调及对社会中介的初审材料进行复核,定期或不定期向处领导汇报。
六、组织召开与审计项目相关的协调会,解决基建审计工作中遇到的一般性业务问题,重大问题提请、协助处领导解决。
七、对其他工程审计人员出具的审计结论(或审计意见和建议书等)进行复核。
八、负责收(发)、登记基建修缮工程审计材料(送审材料、对数会议纪要、审计结论、审计意见书等),以及负责基建修缮工程审计资料的整理、归档、保管和保密工作。十四、兼任工程审计人员。
九、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