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处职责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审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相关规定,根据学校建设发展,负责拟定学校审计工作规章制度、审计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对学校各部门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学校发展规划、战略决策和年度工作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3、负责对学校财务预决算和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
4、负责对学校办学、科研、后勤保障等主要业务活动的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5、负责对学校基本建设、修缮工程项目进行审计监督。
6、负责对学校国有资产的采购、招标及重大经济合同的签订和履约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7、负责对学校管理的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8、负责对学校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性及风险管理进行审计监督。
9、负责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
10、负责委托社会中介机构进行审计的有关事项协调和管理工作。
11、负责本部门员工教育与管理、纪律与安全管理、文件与档案资料管理、部门网站建设与管理、国有资产使用与管理、经费使用与管理等工作。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建设,为师生提供优质、高效的服务。
12、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